中国证监会就《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征求
2020-08-22 07:30:00
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编辑:E001 文章类型:转载

欺诈发行责令回购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时探索创立、新《证券法》正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借鉴境外成熟市场实践经验的制度成果,也是注册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对于提高违法成本,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新《证券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借鉴境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办法》共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二是明确回购对象范围。回购对象为本次欺诈发行至欺诈发行上市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股票,且在回购方案实施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实施办法》同时规定,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发行人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与包销的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及买入股票时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存在欺诈发行的投资者,不得成为回购对象。三是明确回购价格。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回购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市场交易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四是明确回购程序和方式。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责令回购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制定回购方案,并在制定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出回购要约并公告,启动回购工作。五是明确证监会作出责令回购决定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欢迎社会各界对《实施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实施办法》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新《证券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责令回购的规定,保护投资合法权益,提高违法成本,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证监会在深入研究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lbpublic@csrc.gov.cn。
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编100033。
5、传真:010-880614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
中国证监会
2020年8月21日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规范股票发行注册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情形】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公开发行并上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以下统称“责令回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回购对象】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决定,向投资者发出回购或者买回(以下统称“回购”)股票要约的,自本次发行至欺诈发行揭露日或者更正日期间买入欺诈发行的股票,且在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要约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回购申报。
下列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不得参与回购申报:
(一)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与包销的证券公司及其关联方;
(二)买入股票时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发行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投资者。
本条第一款所指的揭露日,是指欺诈发行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网站或者移动传媒等新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使证券市场知悉和了解欺诈发行行为之日。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更正日,是指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自行公告欺诈发行之日。
第四条 【回购价格】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票的,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回购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市场交易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证券发行文件中对回购价格作出承诺的,应当遵守承诺。
本条第一款所称市场交易价格,按照欺诈发行揭露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上市时间不足三十个交易日的,按欺诈发行揭露日前全部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的算术平均值确定。投资者买入价格,按照该投资者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确定。
第五条 【决定作出】中国证监会作出责令回购决定的,应当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制作责令回购决定书。
责令回购决定书应当包括回购方案的制定期限、回购对象范围、回购股份数量、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各自需要承担的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或者价格确定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信息披露】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责令回购措施的,应当在收到责令回购决定书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信息。
第七条 【制定方案】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责令回购措施的,应当在责令回购决定书要求的期限内,根据本办法规定及责令回购决定书的要求,制定股票回购方案。
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协助制定、实施股票回购方案。
第八条 【方案内容】股票回购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拟回购股票的对象范围;
(二)可能回购的最大股票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三)回购价格和涉及的最高资金总额;
(四)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期限;
(五)根据责令回购决定书确定的回购比例,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各自需要承担的回购资金数额;
(六)投资者开始申报时间和结束申报的时间,且申报期不得少于十五日;
(七)回购股票的实施程序;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回购程序】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制定股票回购方案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按照方案发出回购要约。
第十条 【交易清算】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投资者保护机构应当为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制定、实施回购方案提供数据查询、交易过户、清算交收和其他必要的协助,并配合相关机构执行责令回购决定。
第十一条 【公告实施情况】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股票回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股票回购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者责令回购决定书要求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新制定股票回购方案。
第十三条 【复议诉讼】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服责令回购决定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责令回购决定不停止执行。
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拒不执行责令回购决定的,中国证监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规则适用】 发行人或者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本办法规定回购股票的,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本办法自2020年X月X日起施行。
分析解读:
《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证监会:通过剥夺责任主体的不当利益 从而提高其违法成本
重磅!注册制下欺诈发行将被责令回购股票
注册制下 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涉欺诈发行将被责令回购股票!
创业板20%涨跌幅来了!东方财富证券支持在线开通创业板,立即开户参与>>
(文章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相关阅读

-
中国平安保险拟退出悉尼CBD地标Salesforce Tower持股 交易对价或达9亿澳元

-
中国徐工抢滩澳洲电动矿卡市场 西澳矿业装备“换道超车”进行时

-
【8.4】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Fortescue对华铁矿石贸易压力重重 Andrew Forrest公开呼吁盼“公平谈判”促持续繁荣
-
英国将中国敬业集团控股的英国钢铁公司强行收归国有 敬业钢铁回应

-
中国外汇管理局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上半年相关罚没款超4亿元

-
兴业银锡拟斥资518万澳元 大幅溢价战略投资Tartana Minerals (ASX: TAT)成为第一大股东 ASX银锡铜锌资源平台获中国矿业资本支持

-
【7.17】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免责声明:本网站信息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投资或财务建议。虽力求准确与完整,但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投资有风险,决策前请咨询专业独立顾问。使用本网站即视为接受本免责声明。
热门点击
本周本月
-
- 【8.17】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中国平安保险拟退出悉尼CBD地标Salesforce Tower持股 交易对价或达9亿澳元
-
- 澳首富Gina Rinehart最新美股组合曝光 SpaceX强势反弹至第二大持仓 能源国防敞口增加
-
- Westpac(ASX:WBC)房贷申请量骤减引发银行股震动 房贷超级周期终结疑虑扰动市场情绪
-
- 澳股新周伊始面临多重压力 BHP、CSL、NAB财报前夕市场步入关键考验期
-
- Moonlight Resources(ASX: ML8)双靶区首钻落地 Clermont金铜梯队成型 勘探逻辑步入数据验证高峰期
-
- 美国制裁后寻求破局 Antilles Gold(ASX:AAU)拟引入美国投资者重构古巴项目结构
-
- 算力竞赛能否兑现生产率革命?华尔街拷问AI万亿投入 中国低成本开放模型正在重塑估值坐标 大幅暴跌后AI板块或迎企稳反弹
-
- 【8.3】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年报观察】红酒巨头Treasury Wine Estates(ASX:TWE)的2026财年:一场以利润换健康的深度调整
-
- 澳洲养老基金连续第四年实现超9%年收益 长期回报稳健覆盖通胀目标
-
- 【异动股】Vmoto(ASX: VMT)释放增长确定性信号 电动两轮车销量同比激增 在手订单维持高位
-
- 【8.4】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
- 澳锂矿头部企业审慎乐观看待前景:供需格局生变带来强劲支撑 价格雪崩场景难复现
-
- 【7.10】今日财经时讯及重要市场资讯

